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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07-7-17 13:13
不是不允許人家民主自由,你可能太偏激了。我覺得我說很清楚了。我可以舉一例子給你聽,比如有人一直說一些筆劃漢字很複雜(這如同於說POJ某些符號很另類),要簡化(比如“二簡字”),這聽起來似乎有道理。但是試想一下,我們可以將看似複雜“露”字隨意簡化成“路”或“雨”嗎?所以,我說這是約定俗成(或者你要說“積非成是”也可以)的,已經成為規則的東西就是標準和規矩。每一種東西都有缺陷,就算是標準也一樣有。但是,儘管如此也是要執行的,不能你改一下我改一下,那就亂套了。
要改,也可以,但必須經過社會多數人共同認可之後重新成新的“標準”和“規範”。這如同將繁體字簡化為簡體字後,通過政府重新將簡體字立為“標準”,並獲得社會了的認同,在社會上使用。又比如“台羅”,它是在白話字的基礎上有所改動,並通過政府部門立為標準,擬在社會推廣,將來如果台羅成功推廣,那麼它就是一個不折不扣的、成功的新標準,因為它獲得的社會的認可。
我們每個人都可以去改動“舊有標準”,愛怎麼改就怎麼改,只要你認為改完後更為合理妥當即可。但是,我們的改動時要考慮能不能被社會廣泛接受,如若不能,有何意義?甚至起到反作用,只會讓這個系統產生更多不利的雜音而裹足不前。這比如,現在已經有許多人在POJ的基礎之上改出了一套又一套“閩南語拼音方案”,有的根本就是沒有人在用,而有的愈改愈糟。這些後果是導致閩南語拼音方案百百款,天下大亂,人們無所適從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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