網上看到一篇文章:《契兄、契弟、契友、契父、契子——〈孫八救人得福〉的歷史民俗背景解讀》(王振忠),載《漢學研究》第18卷第1期(民國89年6月)。
不知爲甚麼,這文章我下載下來是亂碼,全變成了圓點,祇能用google閱讀。
http://ccs.ncl.edu.tw/Chinese_studies_18_1/18_1_09.pdf
文章提到“官”的部分如下。
福建人的名字後面多加「官」字,這一點早就為中外史學界所熟知。不過,對於它的解釋,卻有著不同的看法。民國 26 年(1937)出版的《廣東十三行考》,作者梁嘉彬認為:
十三洋行商人中,有十二人原籍福建,只易元昌(孚泰行)一人為廣東土著。又以行商概名為某官(Quan, Qua),為因福建以「官」作普遍稱呼云云,均屬武斷。十三行商原籍多為福建,誠屬事實,然據余所知,在彼所舉之十三人中,有三人本為廣東籍,一人原為安徽籍者。至「官」字原屬尊稱之辭。中國自元明以後,凡豪富之家以金捐官爵者,人多稱之為「某官」,而行商原為欽准性質,有專攬對外貿易特權,其人本稱「官商」(The Mandarin’s Merchants),其行則稱官行(Kwang Hong),初與福建之稱謂無關,且行商中大都獲有職銜者也。
顯然,梁氏認為,不是因為福建人以「官」作普通稱呼而影響了十三洋行商人的稱謂;相反,而是因為有了洋行商人的身分,才使得這批人的名字中有「官」的字樣。要言之,人名中「官」的稱謂,與福建的地域特色無關。揆諸史實,梁氏的說法似可斟酌。
由日本長崎奉行中川忠英監修、成書於 18 世紀 90 年代(日本寬政年間,中國乾隆時代)的《清俗紀聞》卷 2〈居家•應對〉曰:
福建等(地)稱「某一官」、「某二官」,江南、浙江等(地)稱「某相公」,山東或徽州等地稱某朝奉。(意譯)
與《清俗紀聞》年代約略同時的《崎港聞見錄》(約成書於雍正以後),亦曰:
人名之下,泉、漳州某某舍、某某官,福州某某使,南京某某相公。(意譯)
另外,從福州鄉土的資料方面來看,冠以「官」字的情形,在福州府普遍存在:
1.鄭仲孚《福州歌謠六首》引福州歌謠:「……我伲婿,十六官,今旦去謚面只青!……」(我的女婿十六官,今天何故面色慘白?)「十六官」也就是女婿在家排行之稱呼。
2.邱清濂《福州童謠二十一首》第 17〈女子出閣〉 「……上轎少娘仔:(閨女),下轎一官娘(作人妻之謂) (上轎時還是小姑娘,下轎就已成了。」一官的老婆)。「一官」是新郎之名。
上述是一般人以「官」為普通稱謂的例子。
另外,福州人稱公公為官郎、老官,岳父稱爹官、依官、嚇官。據筆者所知,當代福州人 70 歲以上叫「某官」的人比較普遍,五六十歲的人尚有不少,此後呈銳減趨勢。這與福州城區的逐漸擴大,以及郊縣的城鎮化發展有關。由此可以逆推,在傳統時代的鄉土社會,「某官」應當是極為普遍的命名方式。道光《廈門志》卷15〈風俗記•俗尚〉曰:
閩俗呼人曰「郎」 呼公子公孫曰「舍」,,呼有體面者曰「官」(訛官為觀,遂多以觀為名者) 。
這種情形,與皖南山區之「徽州朝奉」的稱呼極為相似。徽州有「老朝奉」、「太朝奉」、「小朝奉」的說法。無論是「官」還是「朝奉」,都是受人尊敬的意思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