Questions about 分词连写

分词连写确实有不少优点,但词与词之间的界限确实麻烦。因此,特来请教!(括号里为例子)
……省/市/县/州/邦(广东省、加州、佛罗里达州)
……纲/目/科(猫科、灵长类)
……部/厅(外交部、教育局)
……路/街(北京南路、中华街)、族(汉族、柯尔克孜族)、节/日(中秋节、建国日)
……岛/河/江/峰/列岛(台湾岛、闽江、黄河、琉球诸岛)、园(圆明园)
……语系/语族(汉藏语系、汉语族)
……菜(粤菜、潮州菜)
平方/立方(平方千米)、各(各国、各部门)……
这一类,应连还是分呢?

[ 本帖最後由 宁之囝 於 2008-9-2 12:58 編輯 ]
Mài pàng-khì lù--âi huàng-siŏⁿ. Tng huàng-siŏⁿ bô tŏ--àu, lú huáng hó seⁿ-tshûng, tăng sûi-seⁿ iû-sí.
      ---- Bé-kiok Thóu-ung
勿放弃汝其幻想。当幻想无在了,汝还好生存,但虽生犹死。      ——马克•吐温
一般来说,尊重传统是最合理的选择。你可以翻翻历史上的白话字著作,看看传教士是如何处理这些问题的。
Three C's define me: Chinese by birth; Canadian by choice; Christian by grace.
可以列几个具体的名词出来讨探,这个更直接。最后再来归纳,找规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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可是,不同的传教士也有不同的处理方式,那你们是怎么处理的呢?
Mài pàng-khì lù--âi huàng-siŏⁿ. Tng huàng-siŏⁿ bô tŏ--àu, lú huáng hó seⁿ-tshûng, tăng sûi-seⁿ iû-sí.
      ---- Bé-kiok Thóu-ung
勿放弃汝其幻想。当幻想无在了,汝还好生存,但虽生犹死。      ——马克•吐温
有些具体词语,麻烦说说一般是怎么连写?不肯定也可说说自己的方式。我只想了解一下。
1,初九、翡翠台、乙等、二级、二楼、石榴红、启蒙学者、避暑山庄、五星红旗、星条旗
2,所说、所描写的、对他来说、进一步来讲、好人、力人、懒人
3,藏传佛教、大乘佛教、喀尔喀蒙古语、海地法语
4,想入非非、目不转睛、言不及义
5,泰王国、蒙古国、沙特阿拉伯、巴布亚新几内亚、法属圭亚那
6,其、之、而、且、于、以则(不包括复合词),都单独一体吧?
7,有第6项的成语该咋办,如自取其辱、锲而不舍、青出于蓝、学以致用
Mài pàng-khì lù--âi huàng-siŏⁿ. Tng huàng-siŏⁿ bô tŏ--àu, lú huáng hó seⁿ-tshûng, tăng sûi-seⁿ iû-sí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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勿放弃汝其幻想。当幻想无在了,汝还好生存,但虽生犹死。      ——马克•吐温
寧之囝兄弟:
我不知道你是否看了之前由敝人轉述的"凌遠徴"前輩關於白話字的分詞連寫的一些規律總結的文章——http://bbs.gophor.com/hokkien/vi ... &extra=page%3D1

那篇文,我一些有也不太同意,但總體很合適,很能說明問題。分詞連寫,我認為其原則就是以“詞”為概念,詞是最小的組成單位,而不是“字”,也不是一個“詞組”或者“一句話”。

我認為的一些寫法,予你參考:

——以下用漢字來表示,分寫:用空格表示;連寫:不間隔。比如:

(1)、好人(連)
(2)、啟蒙  學者(啟和蒙連寫;學和者連寫;啟蒙和學者之間分寫)

具體來說吧——(分寫:用空格表示;連寫:不空格)

1、初九、乙等、二级、二楼、好人、力人、懒人。這些都連寫。理由:已經構成一個“詞”,無須再拆解。
2、翡翠台/翡翠 台:可分可連,我偏向主張連寫。而“翡翠”兩字必須連。理由:“翡翠”是雙音節合成詞,兩字構成共同一個詞,要連寫;對於“翡翠台”來說,可拆解成“翡翠”與“台”,它們是兩個組成元素,拆開分寫,互不影響,所以分寫可行。比如說“我在看翡翠台”,也可以簡說“我咧看翡翠的”。但由於“翡翠台”已經成為一個固定詞語,所以合寫更合理。
3、石榴紅。連寫。理由:這是一個固定名詞,不能將“石榴”和“紅”拆開,因為它們無法獨立。
4、启蒙  学者。這是一個詞組。“啟蒙”和“學者”分開書寫,它們互相獨立。“啟”和“蒙”共同構成一個詞,應合寫。
5、避暑  山庄。這也是一個詞組。書寫規則同第4條。
6、五星  红旗。這也是一個詞組。書寫規則同第4條。
7、星條旗。連寫。可視為“合成名詞”。
8、所  說。分寫。兩個字並不構成“一個詞”,因此分寫。
9、所  描寫  的。分寫。理由類同第8條。
10、對  他  來  說;进  一步  来  讲。全部分寫。這是一段話,不構成詞。
11、藏传  佛教;大乘  佛教;喀尔喀  蒙古语;海地  法语。分寫。這都是詞組。書寫規則同第4條。
12、蒙古  国;大清  國;日本  國。分寫。這都是詞組。“蒙古”和“国”是兩個詞。拆開互相獨立,且不改變意思。
13、泰   王国;緬甸  王國;約旦  王國。它們是詞組,應分寫。
14、中國;美國;英國。連寫,雙字共同構成一個詞,不能分,若分開,無法獨立。
15、沙特阿拉伯;巴布亚新几内亚。連寫,幾個字共同構成一個詞(多音節的單純詞),不能拆開。
16、法属  圭亚那。是詞組,分寫。
17、“其、之、而、且、于、以、则”(不包括复合词)。能分寫的場合就分寫。古文與現代的白話文構詞法不同。我學得用現代的構詞法去套古文,需要再斟酌。
18、成語。我不太懂得如何分析它們的構成方式。容日後再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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回復 #6 limkianhui 的帖子

8、所  說。分寫。兩個字並不構成“一個詞”,因此分寫。
9、所  描寫  的。分寫。理由類同第8條。
对这些,我认为是否要再考虑呢,比如“所說”是一个宾语,那么它就是一个词。
比如:你不相信他所说。(当然此处省略了句尾“的话”两字)

其它同理。

回復 #7 lee 的帖子

對。這個建議提得很好。

“你不相信他所说”,我覺得漳泉話應該要講得“你不相信他所说的”(汝無相信伊所講的),而不去省略後面那個“的”。這樣的話,分詞連寫為“汝  無  相信  伊  所  講  的”。

不過,如果非得說成“你不相信他所说”(汝無相信伊所講)這樣的句型(似乎感覺和官話比較接近),將“所說”理解為一個詞,那就連起來——汝  無  相信  伊  所講。

另外一個例“所描寫的”,如果也當賓語,比如有“這是他所描寫的”這樣的句式。顯然賓語部分“所描寫的”也是一個短句組成的,而非一個詞。所以還是——這 是 伊 所 描寫 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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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贴麻烦也说明一下,有举例子了,谢谢!
Mài pàng-khì lù--âi huàng-siŏⁿ. Tng huàng-siŏⁿ bô tŏ--àu, lú huáng hó seⁿ-tshûng, tăng sûi-seⁿ iû-sí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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勿放弃汝其幻想。当幻想无在了,汝还好生存,但虽生犹死。      ——马克•吐温
我建议你去看一下中国大陆分词连写的大师级人物——彭泽润先生在北大中文论坛的发贴。假如你认真的看,对你应该会有很大的帮助  http://www.pkucn.com/viewthread.php?tid=224969&extra=page%3D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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