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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07-7-24 12:52
波渺渺,水悠悠 by 张芝联
三十年河东河西风水轮流转,此话一点不假!如今国人睇目金光灿灿的东南沿海,秋波流盼中多少带有一点异样的歆羡;但在二千年乃至数百年前,中原人对闽、粤简直是不拿正眼一瞧,因为那实在是化外的瘴疠之乡!就拿对东南地理的命名来说吧,一个“闽”字,就将福建人全都归入了蛇种——《说文解字》曰:“闽,东南越,它种。”它者,蛇也。想来北方人初来乍到,在荆榛莽荒的“新大陆”,看到最多的恐怕便是“它”了。故而在他们眼里,非我族类的土著自然也就成了“它种”!同理,南部疆域一度曾延伸到今天的越南北部,汉时设了一个“交趾郡”。交趾,从文化人类学的角度视之,显然是因为当地多船民的缘故。
当时,中原人飘洋过海到交趾,往往是以现在的福州为中转站。《后汉书》曾详载桓晔、袁忠从会稽赴交趾的航程;《三国志》中王朗从会稽航海往东冶;许靖避乱,从中州到交州;……全都途经闽地。这一通常的路线给中原人留下了一个错觉——福州乃至整个福建,都不过是茫茫烟海中的一丸孤岛罢了。所以《山海经·海内南经》说:“闽在海中。”直到东晋郭璞注《山海经》的年代,中原人对福建的地理位置,似乎仍然是懵懵懂懂的一笔糊涂帐。
无独有偶,在中原人打尖歇脚的闽江沿岸,后世也生活着一群船民。他们浮家泛宅,逐潮往来。由于长年舟居,上限于篷,下囿于舱,日常起居大都蹲踞而行,曲膝盘坐,腿部难得伸直,久而久之,便形成为脚趾分开、腿部弯曲不直的姿态,岸上居民形象地称之为“曲蹄”。“曲蹄”有类前述之“交趾”,“曲”乃弯曲之意,兽之足为“蹄”。不言而喻,此一名称带有浓厚的歧视色彩。
“曲蹄”是福州民间对水上居民的俗称,而见诸载籍的大名则是“疍民”或“疍户”。他们的确切来历虽已难以确证,但却不乏种种离奇的传说。其中的一种说法是——福州疍民为闽越王无诸的遗民,当汉人南侵时,有郭、倪二姓九十七人(系闽越国权臣)竭力反抗,后见事无可为而被迫亡命江河,遁迹于水上。郭、倪二姓潜逃入海后,留下的土著妇女皆为汉人掠为妻孥。这些妇女“身在曹营心在汉”,每届新年就将金、银裹存在<SPS=0926>(<SPS=0926>是用糯米包馅的一种面点)中,其上点染红斑作为标记,等待水上疍民上岸唱歌贺年。倘若遇上溷迹其间的亲属,就将染有红斑者相赠,以暗通款曲。后来,岁月的流逝使得谁亲谁疏已再难分辨,她们便不再将金银裹存其中,但唱歌贺年的习俗却一直保留了下来。
除了新年之外,疍户是难得上岸的。平日里,他们或扁舟一叶,或枯竹数根,破浪冲涛,浮生江海。有的在闽江港汊内居栖无定,用钩、绳、长罾等寻捕贝类、鱼虾等水产品;有的则驶出闽江口,在巨浪狂涛间求生。后者在出海捕鱼时,一般是连家眷都一齐载去。也有一些稍有积蓄的疍户,将老幼安置于“后家”。所谓后家,是指在荒畦僻港的沙滩上,打稳四根木桩,或垒砌四柱石基,将老旧的废船搁置其上,并由这船上架了跳板通到岸上。这泊定的旧船,便成了归巢倦鸟永久的一枝之栖。更为有钱的疍民,先是舟岸杂处,逐渐发展为建造瓦房,进而离开眼前的邻水区域而散布于陆上民居之间。当然,弃舟登岸带有相当大的危险性。因为疍民的陆居,即意味着与岸上人家争夺生活空间的倾向。特别是明清以还因人口压力的增大,这种陆居行为便遭到岸上居民的强烈反对。为了防微杜渐,后者对水上居民作了种种限制:一般只准在岸边水上植木,搭盖简陋的“竹架篷”,不许营建瓦顶房屋(含有不许久居之意),更不许“僭越”起盖翘角的屋式,有的地方甚至还不让他们结庐岸上。除了不许陆居外,还有一些约定俗成的惯例,比如上岸不能穿鞋,雨天不准打伞,喜庆不得张灯结彩,走在路上要弯腰缩颈,靠道旁行走,不准穿戴衣冠,甚至连发式都有严格的限定:
福州所称卖渔嫂,即曲蹄婆,以其生长船中,两足俱曲,故名,为贱种,子孙不得应试,例不登岸,作半爿髻以别田婆,有梳髻带中簪者,田婆辄殴之。(郭柏苍:《竹间十日话》卷五)
“田婆”是旧时福州四郊的农妇,她们戴着如碗大的耳环,头挽螺髻,分插三条簪。簪为银制,中间垂直一条押螺簪,左右两条平行斜插,如剑状,俗称“三把刀”。“三把刀”平日以卖菜、挑粪为生,城里人目之为“蛮婆”,但在疍妇面前,却俨然是阿Q之于小D。何以然?这是因为——清朝法典将全社会成员规定为七种不同的法律身分,亦即皇帝、宗室贵族、官僚缙绅、绅衿、凡人、雇工人和贱民七个等级。在这种等级制度的基本框架中,除了有君臣界限、官民界限之外,还有一个就是良贱界限。虽然在前两个界限中,“三把刀”与“卖渔嫂”同处一个战壕;但在后一个界限中,两者的“家庭成分”却悬若霄壤。“卖渔嫂”是“贱种”,法律地位和社会地位特别低下,是一群没有独立人格的个人。较之作为凡人良民的“田婆”,地位亦显卑下。在清朝典章中,“贱民”这个概念被正式法律化了。此种良贱之别从制度上将“贱民”排斥在“四民”之外,从而也就排除了他们得膺名器、厕身衣冠士林的可能。
应当说,从某种程度上看,科举制使得传统中国成为一个极具流动性的社会,“朝为田舍郎,暮登天子堂”,绝非痴人说梦般的幻想。然而,“欲高门第快读书”,却不是每个社会成员皆能享有的同等权利。儿时的一首福州童谣这样唱道:“一粒橄榄丢过坑,曲蹄也想做先生。手拈笔仔斗斗战,卖写三字‘窦燕山’。”“窦燕山”是《三字经》开头数句出现的一个人名。这首童谣意思是说:疍民子弟颤颤巍巍手握小笔杆、连“窦燕山”三字都写不出,想当“先生”岂不是痴心妄想?“先生”亦即教书识字的启蒙老师。在一般民众心目中,教《三字经》的私塾先生是最有学问的。而欲成为饱读诗书的“先生”, 首先就是要学会书写“窦燕山”。其实,就是会写了“窦燕山”又能怎样?各种履历表上皆有“家庭成分”一栏,即便是在晚近的二、三十年之前,它还是构成个人就业、深造的重要前提或限制。比如,“黑五类”子弟即或聪明绝顶,也还是甭想受推荐、上大学(这一点甚至在早期的高考制度中亦留有痕迹)。其原因自然是因为——无论是推荐、高考或更早的科举考试,都是为了培养国家干部或选拔官吏,这就要求候选人必须是“根正苗红”、出身清白的良民(尽管其间的标准不同,但“唯成分论”的思路却无二致)。特别是在传统社会,疍民因被打入贱籍另册,无从跨越良贱之限这道高大的门槛,便失去了向上流动的可能,只能永远处在“等级池沼的沉淀层”。
为了逾越鸿沟,个别富裕的疍民不惜以重金贿赂同姓土著,冒充民籍。例如,清初闽地秀才金镜,因穷困潦倒与卖渔人通谱,时人为之语曰:“月照池塘,渔人错认金镜。”极尽刻薄挖苦之能事。当时,闽中文风蔚盛,“福建秀才”遂与荔枝、龙眼、橄榄一起,竟至成了闽地特产而蜚声远近。倘若换个角度视之,则对于读书人来说,科举竞争亦更显残酷。从前人们渴想“十年寒窗无人问,一举成名天下知”,而现在的境遇却是“一举成名天下知,十年寒窗无人问”——科举上的成功尤其是那些仅获初级功名者,仍然难以祛除穷措大的酸窘。这才让一心想冒入仕籍、“混进革命队伍”的卖渔人有可能将错就错,视倒映于池水间的一轮满月为梳妆打扮之“金镜”(铜镜),借以改头换面报捐应试。
当然,这毕竟是极为个别的例子。大多数的疍民因受到诸多的限制和压迫,却只能是自成族类、自为风俗。不平等的高下阶梯,使得他们无缘与岸上居民通婚,只能自相配偶。妇女出嫁时,用两船相接,上铺毡席,由父兄背负而过,不许见水。兄死而弟未娶,嫂问弟愿留己否。倘两情相悦,则兄终弟及;不留或无弟,均即归其娘家。丧葬虽然也是土葬(福州上渡、下渡有“舸黎山”,据说即疍民葬地),但与岸上居民却略有不同。对此,晚明时人谢肇<SPS=0663>曾指出:闽中丧俗,死者七日则备一祭,谓之“过七”,至四十九日而止,其间或有延僧作道场功德者。“过七”也叫“做七”,惯例是棺木放在家中要过七重漆,每漆一次耗时七天,“漆”与“七”在方言中谐音,“过七”系一语双关。出殡时要将红朱漆就的棺柩装在彩结棺罩下,或八人抬,或十二人抬,吹吹打打,招摇过市。根据民间传说,正常人死亡,必须经过七七四十九天,魂魄方能完全散尽。只有做了道场功德,才能使死者无罪升天;否则,未曾散尽的阴魂就可能为崇人间。疍民因经济拮据,一叶之篷不蔽其身,百结之衣难掩其体,陡遇丧事,焉得延请僧道?所以往往一死即葬,阴魂自然也就难以散尽。当时福州俗有“无鬼不成灾”的说法,故而在瘟疫频仍的近数百年间,岸上居民便视疍民为“曲蹄瘟”,一些方言小说(如《闽都别记》)或评话等,更是将水上居民塑造成勾人魂魄的恶鬼,从而重描了涂抹于疍民身上的歧视色彩。
除了婚丧礼俗外,水居人家的年节习俗也与岸上居民略有差别。相传灶神掌一家之善恶,年必更代,期满朝天言事。水、陆民间祭灶皆用“红嘴绿鹦哥”(叶绿根红的菠<SPS=1523>菜)和“金砖玉兰片”(即方形的炸豆腐,俗称红豆官),但福州有“官三民四曲蹄五”之谚,也就是缙绅之家或一般编氓祭灶分别在二十三、四日,而疍户只能在最后一天祭灶。看来,即使是与天堂疏通关系,陆上居民也仍是捷足先登。
只有一件事是岸上居民所不及的,那就是疍歌。从前闽江三县洲一带每年中秋夜都有“盘诗”的习俗,亦即互唱歌谣相赛,以多寡决胜负。有一首福州疍歌这样唱道:“柴做扁担铁做<SPS=0574>,送妹担水两头摇。……一心想食妹嘴水,警畏小妹恶挺肩。”相对于岸上居民来说,水上人家生活朴野,较少礼教的束缚,故更能直抒胸臆,表达心中的爱慕。这种直抒胸臆的疍歌,在烟波浩渺的南方水面上流传甚广。广东的“咸水调”(也名咸水叹、后船歌),亦即疍歌的一种。《羊城竹枝词》曰:
渔家灯上唱渔歌,一带沙矶绕内河,阿妹近兴咸水调,声声押尾有兄哥。
这种口口声声哥哥妹妹的真率陈述,具有悠扬顿挫、回还吞吐的风格。不过,由于表达上过于直率,“所以必至的流弊,往往就是鄙野与猥亵”。(钟敬文:《中国疍民文学一脔——咸水歌》)也正是这种“鄙野与猥亵”,在“繁荣娼盛”、狎邪之风盛行的晚明社会,无疑便具有了相当大的“旅游开发”价值。据清人赵翼目击,广东珠江绣帏画舫不下七、八千艘,皆以脂粉为生计,虽以“疍船”为名,但从业者却“实非真疍”。同样的,在福州“女闾三百竟多假托其名”。花烟间俗呼“白面厝”,亦叫“曲蹄婆厝”。清人施鸿保《闽杂记》曰:
……南台有一种船,其篷以板为之,前后有门,左右有窗,中有床榻几案,妙妓三五,随以应客,第往返于洪塘、水口间,名曰躺船,凡迎送官吏及富商大贾皆雇之。红灯绿酒,脆竹清丝,选梦征歌,销魂荡魄,不啻粤之绿篷、浙之红亭也。
在福京铁路未曾修建之前,自福州洪山塘上至水口驿是溯闽江而上、外出福建的传统交通要道。因沿线山蹊未辟,往来皆水路。而闽江自上游而来,沿途滩多<SPS=0644>众,至水口则出险就平,无惊湍骇浪之患,故而这一段水路正是寻欢作乐的好地段。疍民往来于鸥波烟水间,恃渡客运货营谋生活。“科题婆,掏(拿)竹篙,没钱赠(赚),包企哥(勾搭嫖客、相好)”——这首迄今流传于福州西南郊的民歌,明白无误地告诉我们:一些饥寒交迫的疍妇难免亦兼操贱业。她们因面目黧黑而被称为“乌面”,与陆上勾眉敷粉、<SPS=0927>厌管调弦的“白面”相对。在这种形势下,关于福州疍民的来历,又添加了一个新的说法:
初,(闽)王<SPS=1002>与伪后陈金风、侍人李春燕,三月上巳修禊于桑溪,五月端午斗彩于西湖,皆以大姓良家女为宫婢,进迭奏之音,歌乐游之曲。及闽亡,宫婢年少者沦落为妓,世遂名之曰“曲喜婆”。(后音误为“舸底”,又曰“诃黎”。盖“曲”字闽音读如“舸”、“诃”二音,“喜”字读如“底”、“黎”二音。)<SPS=0928>履窄袖,犹唐宫人遗妆也。(张际亮:《南浦秋波录》卷一)
闽王<SPS=1002>故事,于史有征。《资治通鉴》卷二七五:“闽主作紫微宫,饰以水晶,土木之盛,倍于宝皇宫。”清人郭柏苍更确切地指称:水晶宫位于福州北街。晚清时期北街有石沟二道(俗呼龙湫沟),尚可通行舟楫。父老相传,十国时,闽王与宫人由沟中潜达西湖,行人每闻地下弦索声。语似不经,但数年前在福州确实发现了闽王御用的“夹道”,据考证,那便是从王宫通往御花园——西湖水晶宫的河道。不过,所谓“乐游之曲”,却不得其详。只是在民国年间编纂的《福建歌谣甲集》中,保存有这样的一首歌谣:“西湖南湖斗龙舟,青蒲紫蓼满中洲。波渺渺,水悠悠,长奉君王万岁游。”据说就是当时留下的。
尽管疍妇源于闽王宫事颇可置疑,但西湖南湖斗彩舟之类的歌谣,无疑为篷窗绮梦蒙上了一层眩目的光环。疍民的连家船往往是在近岸处迎送江潮,斜睁落日,这原本是出于无奈,但在有闲阶层的眼里,却无疑有着一种浮居泽国的诗意。于是,冶叶倡条踵起趋合,亦以竹木架屋类舟居,用竹索或缆绳系在岸上,飘浮于水面,随着潮涨潮落而浮动起伏。置身其间,但觉门临江水,窗对远山,江色山光,尽在帘栊几席之间。丝竹之声,与风潮相上下。“陆上玩得不够,就可以游水里,西上洪水桥,是去竹崎关、水口的要道,东下尚书庙,又是登鼓山的捷径”。(郁达夫:《闽游滴沥之六》,一九三六年六月)珠帘风月,几可与秦淮水榭相埒。
由于大批曲中诸姬云集闽江上下游,为朴野质直的疍歌平添了许多色彩。特别是五口通商之后,随着闽北山区的开发,福州南台成了茶叶、木材的集散地,商业繁荣,水上人口也急剧膨胀。南台的洲边、湾里一带,墙花路柳,粉阵迷魂,招惹无数浪蝶狂蜂纷纭杂沓——
三更水面小船过,知是排里舸里婆。绝好满江风定后,扣舷齐唱《到春来》。
林枢《南台竹枝词》自注曰:“台江妓女水居多住木排,夜深辄泛小舟扣舷,唱《到春来》曲,土人呼为舸里婆。”“舸里婆”多为陆上娼妓冒籍或寄居船上者。《到春来》系小唱,李斗《扬州画舫录》说它是一种“哀泣之声”,乾隆中叶曾风靡于扬州。当时,一些扬州人挟艺至福州谋生,流行小调如《银纽丝》、《打斋》、《纱窗外》、《小小鱼儿》、《花鼓》、《看相》、《弥陀寺》之类,亦纷纷传入福州,与疍歌相互交融,形成了旋律流畅的“疍歌”。疍歌非常适宜于盘答(对唱)和描景抒情,这与以“盘诗”互答见长的疍歌颇相类似,后来遂成闽剧声腔之一类。正因为如此,《南浦秋波录》谓优童曰戏旦,称彼类之子为“舫底囝”。而疍民出身既微,又以娼优为伍,自然更是永世不得翻身了。
好在福州有一句类似谶语的俗话称:“曲蹄能做官,中原变北番。”意思是疍民想步入宦途,除非泱泱中华沦为异族统治。或许是巧合吧,出身满族的清朝第三任皇帝雍正终于下诏开豁贱民,在法律上承认他们与凡人具有平等的地位。然而,数百年的习俗相沿却远非一纸豁除即可遽返积重:疍民的三代子孙还是得不到和凡人相同的应试、出仕的权利;绅衿地棍对他们也仍可任意欺凌,而彼等则呼吁无门,只能<SPS=1659><SPS=1667>舟中,畏威隐忍。在顽固的民俗传承面前,神秘的谶语也失去了应验的魔力!
迨至满清末叶,另一批“番人”在南台菖蒲墩设立天主教堂,当地一些疍户皆加入为教友,借作护符,冀免无赖之徒之逞雄欺压。原先,闽谚有“风大才识得妈祖婆”之说,福州疍户以操舟为业,故多在船上奉祀“妈祖婆”(天后、圣母)。据说,每当飓风倏作,唯有此神能制止暴风,压平大浪。自改奉天主教之后,圣母玛利亚图像便顺理成章地取代了天妃林默。然而,无论是中国的天妃还是西方的圣母,都无法让他们摆脱受欺凌的苦难。流传至今的不少民间歌谣中,都留有福州“野仔”(流氓)欺凌疍民的情节。光、宣之际,一些有识之士呈递状帖于福建省谘议局,请准疍户与良民平等,谘议局以不平等乃习惯之相沿、非法律所规定予以否决。确实,尽管从习惯上疍户历来是被当作“贱民”来看待,但在《大清律例》中却从来就找不出直接的根据(就像以前的一些“摘帽右派”,却不知早先何时及何以被定为“右派”)。当时,政府财政捉襟见肘,开捐聊以点金,一、二富裕的疍民遂跃跃欲试。但社会上随即流传出一首歌谣,横加冷嘲热讽:
摇船摇船啦,曲蹄做老爹(老爷)。少爷担粪桶,小姐去踏车(水车)。厅中侬客(客人)喊恭喜,房中奶奶脱跣跤(光着脚丫)。
民谣头一句亦用“乡下厝,竹篱笆,未见乡下做老爹”,大意是说乡下人一旦为官,家中子女尚忙于耕务,即他的女人也是跣足的。来客登堂贺喜,因招待乏人,不知所措,可谓“骤贵不离原气象”。其中所言担粪、踏车、厅中、房里,皆系乡间农人的生活,与疍民的水居生活多有不符。可能的情形有二:一是不同版本的主题置换。即此谣最早是嘲乡人暴贵而作,而张冠李戴移植于疍民身上;二是厚赀捐纳的暴贵者多已是陆居之疍民。迄至清季,移栖陆上的疍民已大为增加,闽江两岸有不少地方因疍民的陆居而形成为固定的聚落。不过,他们虽然陆居已久,且自讳从水上迁来,但狃于旧俗,仍然与尚在水面浮荡的其他疍民一起,构成了城市中的边缘群落,其境遇犹如旧时寓居上海棚户区的“江北人”……
一九九一年底,福州市帮洲最后一批一百零八户船民迁居岸上,从而结束了水上居民世代在闽江漂泊的历史。是时,距雍正皇帝之一念侧悯,已逾二百六十二年。
一九九五年仲夏于复旦园 |
Three C's define me: Chinese by birth; Canadian by choice; Christian by grace.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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